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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輕微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單車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明確瞭:“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畫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商。”為做好事故快速處理,減少日益增長機動車帶來的城市交通擁堵,2007年,南京交警在大明路率先設置的第一傢線下快速理賠點,以交警駐點、保險公司派員的模式,一站式解決交通事故報警、評估和維修,至今已發展為遍佈南京的10個理賠點。隨著掌上信息的深入應用,2015年,“線上事故快處”在“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平臺開通,事故當事人在線就能快速處理好交通事故,形式更加方便、快捷。
報警後1分鐘內收到短信提示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處理大隊副科長陸平介紹說: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接警平臺會在第一時間向報警人發送輕微事故快速處理的提示信息。現場,陸科長就向記者進行瞭報警短信提示的演示。報警後1分鐘,報警所用的手機就收到瞭輕微事故快處的短信提示:“如您發生的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損壞,拍攝現場站照片後請迅速撤離,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可在‘南京公安’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服務’,點擊‘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可以現場在線處理;或共同到理賠服務中心,事發地交警大隊處理;如不按規定及時撤除事故現場,將依法予以處罰。”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機動車駕駛人應在報警後,利用手機拍照、攝像等手段固定事故證據後先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對造成輕微交通事故,符合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條件,當事人不及時主動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依法強制撤離,就近到理賠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輕微事故快處額度由2000元調整至5000元
為保障南京地區道路交通有序暢通,進一步推進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工作,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聯合發文,從今年7月1日起,將對南京地區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適用損台中中古餐飲設備回收失金額進行調整。將《江蘇省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中提到的輕微交通事故的定義調整為:輕微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單車輕微財產損失5000元(含)以下,或者非機動車損壞的,或者機動車僅車身前後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等外表件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
輕微交通事故符合以上條件的,駕駛人可直接進入“南京公安”、“南京交二手餐飲設備收購警”微信公眾服務號,選擇工具欄菜單事故快處模塊,拍攝三張照片並上傳。在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後,繼續在微信平臺內輸入車牌號,上傳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標志、保單照片,選擇網上遠程處理方式,填寫表格,在完成操作後提交。
警輔可以幫助處理輕微交通事故
6月24日9時25分許,江寧區勝太路南航路路口發生瞭一起廂式貨車與轎車碰擦的交通事故。江寧分局交警大隊接到該事故報警後,迅速安排巡邏警力趕赴現場,並將臨近的道路監控設備調整至事故發生的位置。監控畫面剛剛調整至事故發生位置,9時29分,該路段的巡邏警輔已經到達現場。警輔熟練的拿出手機拍照,固定碰擦現場證據,並迅速指揮車輛靠邊。9時31分,僅僅2分鐘後,兩輛事故車輛已撤除現場靠邊。現場警輔在輕微事故微信快處系統上輸入瞭該起事故的基本信息後,10分鐘內,事故雙方駕駛人就能收到民警由後臺發出的事故責任認定信息。
為瞭幫助駕駛人瞭解微信事故快處平臺,鼓勵事故當事人能夠學習和應用這一平臺,南京交警人性化的推出瞭路面警輔可以利用手機幫助事故雙方進行微信事故快處的信息采集與提交。今年上半年5千餘起線上微信快處的事故中,92.4%由路面民警或警輔代為操作。
在事故多發時間和地段駕駛要格外當心
交管部門對事故多發的時段、地段進行瞭大數據分析。其中,早高峰7:30至8:00為事故高發時段,提醒駕駛人上班路上千萬不要爭道搶行,避免事故發生。路段方面,快速內環、江東路、龍蟠路等高架、隧道快速路以及車輛密集的主次幹道易事故多發,車輛經過此類路段一定要註意觀察路況,保持車距,規范行車,為交通暢通、減少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一份力。
通訊員寧交軒交台中二手冰櫃回收匯點記者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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