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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劉宥廷╱高雄報導】
謝姓男房東將透天住家,分租給羅姓女子等4名女房客,卻在公共浴廁天花板,暗藏針孔攝影機窺視,女房客察覺,氣得報警,揭發房東是名偷拍狼,並提告台中公司註冊;謝男刑事部分除已被依妨害秘密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高雄台中申請公司登記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結,判決要再賠羅女8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因與妻子只居住透天厝1樓,3年前開始將住家2、3、4樓房間,分租給4名女房客,但謝男去年7月趁3樓公共浴廁無人使用機會,將1台無線網路攝影機,架設在該浴廁內天花板隔板上方。謝男將針孔設置妥當後,再以1樓客廳個人電腦,同步接收網路攝影機拍攝的影像,經常偷窺房客羅女洗澡,因羅女不知遭看光光,讓謝食髓知味,想再以同樣手法偷拍2樓女房客,卻因房客蘇女發現針孔,隨即報警處理;謝男坦承犯行,並和蘇、黃及彭姓女房客達成和解,但羅女堅持提告求償80萬元。
雄院審理,考量雙方經濟狀況等條件,認為謝賠償羅女8萬元較適當;另刑事妨害秘密罪部分,今年5月判謝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台中公司成立台中公司設立登記27C3F0EE27C7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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