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榮家羅姓老榮民過世,王姓看護以二人是合法登記夫妻,爭取遺產;一審判王婦勝訴,二審逆轉,高分院認為二人雖有登記結婚,但隨即撤銷。

花蓮八十幾歲羅姓榮民,民國一○二年八月間病逝,花蓮榮家公告是否有繼承人;相差三十幾歲王姓婦女,趕在二年公告期滿前出面,宣稱是羅姓榮民妻子,要求繼承遺產。

王婦說,民國一○一年她開始和老榮民交往,每週老榮民會到她家二至三次,老靜電機保養榮民說身體不好,希望靜電除煙機她能照顧,直到民國一○二年六月間,她才答應求婚,前往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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